第一百七十七章:心底谁最重


尸之地也的确是最理想的场所。

    “甘某这就去城南现场,将军也一同前去?”

    秦晋自然要跟去的。

    原来,在出了脂粉店以后,甘乙便命人传讯,发动所有的人脉寻找彻夜未归的伙计。这些人的效率也当真不慢,不过小半个时辰便寻到了尸体。

    虽然是尸体,但死人有时也会说话的。

    借着明亮的火光,甘乙仔细审视着手中的匕首。准确的说,这是一把金装银刀,长约有五寸,做工极为精美,更是价值不菲,绝非普通人家所能拥有。

    不过,这价值不菲的金装银刀从尸体的胸口拔出后,已然成了命案的凶器。

    看了半晌之后,甘乙将金装银刀交在秦晋手上。

    “将军且看!”

    秦晋接过凶器,也细细端详了一阵,便在刀柄处发现了两个绿豆大小的篆字。

    “冯昂?”

    甘乙面色凝重的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将军可知这冯昂是谁?”

    秦晋还真不知道冯昂是谁,长安城中姓冯的人多了,但在朝中有显宦贵戚的,却并没有一个。是以,便轻轻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愿闻其详。”

    甘乙忽然又用一种极为怪异的语气问了秦晋一句:“那将军可知道,高力士此前姓甚?”

    当今天子的近侍高力士,试问满天下又有谁人不知其名?但与这个冯昂又有什么关系?秦晋在记忆的深处仔细搜索了一阵,便猛的失声道:

    “姓冯!”

    高力士的经历也颇为跌宕坎坷,本名冯元一,出身也是名门望族,其曾祖父乃唐朝初年高州都督广韶十八州总管,封耿国公。其父世袭潘州刺史,其母麦氏则是前隋名将麦铁杖的曾孙女,死后追尊为越国夫人。

    但冯家在武后当政时期遭难落败,年幼的冯元一被掳入宫做了宦官,并改名换姓为高力士。后来几番际会,遇到了当今天子李隆基,才有了今日的权倾朝野。

    难道这个冯昂和高力士有着某种关系?

    甘乙艰难的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将军说的没错,这个冯昂就是高力士同产兄弟冯元圭的幼子!虽然冯氏一门在高力士飞黄腾达以后一改当年的艰难处境,但也仅仅是衣食无忧而已,高力士似乎并不想让冯家人再度入朝为官。因此,这个冯昂虽然有着轻车都尉的散官阶,却从无任事的经历,终日只知道游走街市,斗鸡走狗,调戏妇女。”

    秦晋听罢甘乙关于冯昂的描述,一颗心便迅速的往下沉。至此,他已经有种预感,繁素的失踪,绝对与这个叫冯昂的纨绔子有干系。但是,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,繁素究竟是怎样被一个素未谋面的淫贼在大庭广众之下劫走的呢?

    火把光焰扑扑闪烁,甘乙看着秦晋阴晴不定的面色。

    “只要将军一句话,下走便将此案一查到底!”

    字字句句如巨石落地。

    秦晋并未回答甘乙的问题,而是又确认般的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仅凭一柄金装银刀就能确定凶手是冯昂?哪个凶手会这么蠢,将凶器丢在现场?”

    甘乙却道:“此地并非案发现场,不过是抛尸之地而已。”他指着尸体的身下解释道:“此处血迹甚小,如果他死在这里,血迹至少也要有五倍之大。”

    绕着尸体转了一圈,甘乙又缓缓说道:“就算这金装银刀是有人栽赃冯昂,也一定是与冯昂有着千丝万缕干系的人,咱们只要顺着藤蔓摸上去,迟早会摸到瓜的!”

    秦晋这才斩钉截铁的说道:“查,一查到底,但有困难,秦某给甘兄撑腰!”

    甘乙让秦晋先不要做最坏的打算,凶手无限冯昂的可能性很大。正如秦晋所说,凶手就算再蠢,也不会将可着自己名讳的金装银刀留在现场,让人顺藤摸瓜去抓他的。

    因此,在甘乙的第一判断里,凶手一定是与冯昂有仇的人,此人处心积虑杀人嫁祸,或许就是为了报仇。但是,即便如此,也解释不了,凶手又为什么要将秦晋侍妾也一并劫走。

    多年办案经验的直觉告诉甘乙,此事绝非如眼前所见这么简单,其背后一定另有因由,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将眼前的迷雾层层拨开。

    但是,凶案事涉高力士的堂侄,却又变得更加复杂了。万一深入下去,又会不会遭到朝中某些权贵的打击与干扰,便很难说了。别看甘乙在世人眼里是各连不入流佐吏杂任都不如的贱役皂隶,但却有着非同常人的心气,只要认准的事,别说刀山火海,就是事涉天王老子,亦或是当今天子,他都敢撸胳膊挽袖子冲上去比划一番。

    在这之前,甘乙还要确认,这个中郎将是否有胆子,做好准备与满朝最有权有势的大宦官翻脸。

    然则,秦晋也自有打算。甘乙如此急公好义,他自然是钦佩之至,但也绝没有打算将此人一并拖下水,不管此人有多大能耐毕竟只是个皂隶而已,如果繁素被绑一事果真和冯昂有脱不开的关系,他便打算以一己之力独自解决此事。

    只是在事情未查清楚之前,还不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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