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 她的抉择
言。”
他拿出一份文件:“这是林晚秋在市中心医院心理科的就诊记录,诊断结果是焦虑状态伴抑郁情绪。这说明,她有长期的情绪问题。这是我们婚姻出现裂痕的主要原因,而不是她所说的‘家暴’。”
林晚秋握紧拳头。又是这一套,颠倒黑白,倒打一耙。
“关于经济控制,更是无稽之谈。”陈建国继续说,“我们家的财政一直由我管理,是因为林晚秋不善理财,花钱大手大脚。但我从未亏待过她,每个月给她的生活费足够家庭开销。至于她母亲的手术费,我已经通过法院先予执行支付了两万元,这证明我愿意承担家庭责任。”
“关于转移财产,”陈建国顿了顿,“那些转账是正常的商业往来。沈薇薇是我生意上的合作伙伴,我们有资金往来很正常。至于亲密照片——”
他看向林晚秋,眼神里有一丝讥讽:“那是我和沈薇薇出差时拍的普通合影,被她恶意截取,断章取义。法官,我承认我和沈薇薇关系比较好,但绝没有超出普通朋友的关系。林晚秋因为情绪问题,长期疑神疑鬼,总怀疑我有外遇,这让我很疲惫。”
完美的辩解。把暴力说成“争吵”,把伤说成“自残”,把经济控制说成“理财”,把出轨说成“疑神疑鬼”。林晚秋几乎要佩服他的无耻了。
“最后,关于孩子的抚养权。”陈建国的声音变得“恳切”起来,“我要求抚养小雨,不是要伤害林晚秋,而是为了孩子好。林晚秋目前没有工作,没有固定住所,住在妇女庇护所,情绪不稳定,有暴力倾向——她曾经在争吵中砸坏家具,甚至试图伤害自己。这样的环境,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。”
他看向小雨,眼神“慈爱”:“而我,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,有宽敞的住房,有健康的心理状态。我能给小雨更好的生活,更好的教育。我要求对小雨进行亲子鉴定,不是怀疑孩子的血缘,而是为了给孩子一个明确的身份,避免将来的纠纷。这是一个父亲负责任的表现。”
林晚秋气得浑身发抖。她看向李律师,李律师按住她的手,轻轻摇头。
“被告答辩完毕。”陈建国坐下,姿态从容。
杨法官记录了几笔,然后说:“现在进行举证质证。先由原告出示证据。”
李律师站起来,开始一份一份地出示证据。伤情鉴定报告,报警记录,日记,银行流水,录音,照片……每一份证据,他都详细说明来源、内容、证明目的。
轮到质证时,吴律师的质疑犀利而刁钻。
对伤情鉴定,他说:“这些伤是如何造成的,只有原告单方陈述。不能排除是自残或意外造成的可能。”
对报警记录,他说:“报警只能证明双方发生了冲突,不能证明是被告单方施暴。夫妻争吵中,双方都可能有过激行为。”
对日记,他说:“这是原告单方记录,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,不能作为客观证据。”
对银行流水,他说:“转账对象是生意伙伴,转账用途是正常的商业往来。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这些是‘转移财产’。”
对录音,他说:“录音经过剪辑,断章取义,不能反映完整事实。而且偷录的录音,证据效力存疑。”
对照片,他说:“普通的工作合影,被恶意解读。如果合影就能证明出轨,那全社会都没有正常男女关系了。”
每一项证据,都被质疑,被削弱,被重新解释。林晚秋看着,听着,感觉那些她视为铁证的证据,在对方律师口中,都变成了可质疑、可辩驳的“一面之词”。
“现在由被告出示证据。”杨法官说。
陈建国的证据不多,但每一份都打在林晚秋的痛处。
心理科就诊记录,证明她“有情绪问题”。
周姐的证言,证明她“情绪不稳定,有暴力倾向”。
精神鉴定报告,结论是“中度焦虑状态及轻度抑郁状态,情绪不稳定,不建议单独抚养未成年子女”。
还有一份新证据——陈建国请的私家侦探的报告,里面有几张照片:林晚秋在超市和同事争吵(其实是她在解释为什么辞职);林晚秋在银行门口“情绪激动”(其实是她发现陈建国和沈薇薇在一起时);林晚秋在庇护所门口“神情恍惚”(其实是她从法院回来,疲惫不堪)。
每一张照片都配有文字说明,把她塑造成一个歇斯底里、不可理喻的女人。
“这些证据充分证明,”吴律师总结道,“原告林晚秋女士有严重的情结问题和行为问题,不适合抚养孩子,甚至不适合出庭诉讼。她所陈述的‘家暴’,很可能是她臆想出来的,或者是她为了争夺抚养权而编造的。”
林晚秋闭上眼睛,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往头上涌。她想站起来,想喊,想质问,但李律师紧紧按着她的手。
“原告对被告的证据有什么质证意见?”杨法官问。
李律师站起来,开始一一反驳。
对心理科记录,他说:“长期遭受家暴的人,出现焦虑、抑郁是正常的创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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