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1章 热闹
之前对高媛媛的存在做了有意隐藏,还是有效果的,这一次港媒给自己在首都的生活揭了个底儿朝天,却也没发现高媛媛的存在。
…………
早上七点多的首都城,是如此的繁忙与嘈杂。
若是别人穿越过来看,或许会觉得如今的首都,实在是贫穷且落伍,几乎都不怎么能看到三十年后那种繁华的现代都市的感觉,却偏偏在林见鹿看来,如今的首都,充满着一种蓬勃的、旺盛的、野蛮生长的生命感觉。
全然不似一二十年之后的冰冷的现代化大都市。
所以他很喜欢骑着自己的摩托车,不徐不疾地穿行在这座都市里。
就不论朋友圈里,哪怕在情人圈里,也普遍认为他这个爱好算是“怪癖”。
有小轿车可坐,有专门的司机给开车,谁还骑摩托车啊!
就连他的情人们,都是路虎奔驰奥迪的,偏偏反倒是他,有一辆三系小宝马也很少开,每次忙里偷闲地回来住个十天半月,哪怕大冷天,也总喜欢骑着他那摩托车到处跑——这不是怪癖是什么?
然而……
突突突突地跑在路上,看着两旁的街道与行人,内心平静。
骑不快,也压根儿不想快。
冬天戴全盔,夏天半盔,夏天很热,冬天很冷。
杨柳絮会刮到脸上,痒痒,这年头小汽车的排气里有一股远较后世更严重的铅味儿,很不好闻。烦恼多多。
但路边会有炸油条的香气,会有熏肉大饼的香气,会有女子的廉价香水和洗发水的味道,会有路边的吵架声,会有开业和结婚的鞭炮声,会有街边音像店里的歌声,会有收破烂的声音和“磨剪子锵菜刀”……
色香味俱全的人间。
他知道《21》红了,在欧美一炮而红,而且是远超预期的红——大约同之前《冷酷到底》的爆红,有着很近似的因素。新颖。
音乐嘛,而且是流行音乐,很难说有什么全新的东西,你玩的所有东西,都有人已经玩过了,但是,新鲜的混搭、新颖的编曲、新奇的玩法,从零几年、一几年乃至二几年,忽然穿越到今天,耳目一新却是可以肯定的。
哪怕号称见多识广的欧美听众们的耳朵,也没听过。
再加上抓耳的旋律一发入魂,甚至有些旋律有魔音灌脑的感觉……
嗯,红了。
甚至都没等到《Believer》的中国风登场,就已经红到了这个程度——张爱嘉来电话,已经在同阿美利加的演出商接触,她同林见鹿商量,想要在阿美利加试一下水,先在北美搞一次小的巡演,或者也可以叫歌迷见面会。场次控制在六到八场,人数控制在五六千人的小场地,不做过分的舞台装修,基本上主打的就是林见鹿在阿美利加的第一次公开演出亮相。
均价搞到80刀左右,总观众数控制在三到四万人,规模不大,一共只有300万米刀左右总票房的一次小巡演,但演出商们抢疯了。
钱赚不多,百来万米刀,但有利于宣传,有利于打榜,有利于一切。
前后需要大概一个月的时间,休息日搞演出,工作日跑去参加一些节目录影、电台宣传、出席一些公开活动、献唱、音乐节之类的。
然后,如果林见鹿要按照计划,在七月份推第二张国语专辑的话,八月份开始,就可以真的开始搞全球演唱会了——从亚洲开始,可以真的开到北美、欧洲,乃至开到拉美、俄罗斯之类的地方去。
视乎出票情况,票房好、且稳定的话,说不定这次巡演可以搞一年!
在港台、东南亚这种地方,就以国语歌为主,顺带为自己的新专辑打榜,去到华语区之外,就以英文歌为主,辅以几首国语歌,权当推广。
这是一个滚石唱片、新力哥伦比亚唱片和哥伦比亚唱片总公司,都会相当乐见其成的宣传方案——计划中,规模很大。
要力争把全球总票房做到一亿刀以上——到了这一步,不要讲华语歌坛,放眼全球,也已经是一步就跨进超一线的级别。嗯,在第二张专辑出来之前,当然,这个“超一线”前面,肯定还是要加上一个“准”字。
很不错的一个计划。
然而,林见鹿否了。
他有个更大的计划。
而就在这计划里,赚钱的最终目的,却也依然是享受这个实实在在的人间。
…………
突突突的直接骑上了四合院的台阶。
刚推开门,老宋已经接出来了。
他现在勉强算是林见鹿在首都这套四合院的管家,短短半年,人富态了一些,之前下岗的颓唐气一扫而空,林清霞没少指点了他,现在待人接物越发稳妥。
这时候他接过摩托车,一边往里推,一边小声说:“先生,您的客人到了。”
林见鹿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,点了点头,“等会儿,八点半。”
他答应一声,低头把摩托车给推进倒座房的车库里去了。
林见鹿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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