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三十二章 终是我承担了所有


这个儿媳妇也特别满意啊!要不然就不会说跟她商量了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,女孩子要是摊上这么一个爹,一辈子基本上算是完了。

    虽然说建国初期就开始大张旗鼓的宣传自由恋爱,不允许包办婚姻。

    但效果并不好,不要说农村,就算是在城里,基本上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。

    至于说农村就更不用说了,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恋爱,也不允许恋爱。

    你敢谈恋爱,就敢说你是耍流氓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的人都很保守,不要说亲亲抱抱,就算是拉拉手,都能给你扣上不知廉耻的帽子,甚至给你弄个流氓罪。

    五十年代,男女总算能并排走到一起,能够近距离地传递小纸条,那叫牵手。

    六十年代,男女羞答答地共同拉着一方手帕的两个对角,那叫牵手。

    七十年代,男女各奉献出自己的尾指勾在一起,那叫牵手。

    八十年代,女人拉着男人的几根手指,以便遇到熟人,适时放手,那叫牵手。

    九十年代,男人握着女人的手昂首阔步,那叫牵手。

    刚进入新世纪,女人挽着男人的手臂,几乎是挂了上去,那叫牵手。

    二零一零年以后,男人的手臂吃力地跨过女人的半个背,去搂远在千里之外女人的那半边腰,那叫牵手。

   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,这句话以前是无比神圣的,可是在进入新世纪以后就是个笑话。

    一边聊天一边干活,终于在十一点多就给收完了。

    现在鸡蛋鸭蛋比较少,今天收的,加上之前奶奶收的,一共还不到两千个。

    猪肉今天收了两千三百多斤,白条鸡三百一十多只,鸭子收了一百二十只。

    别看李加一这一段时间没少收,但李家村不管是鸡鸭还是猪,比以前更多了。

    当然,这说的是数量。

    而且李加一也跟村民说了,不要一下子养很多,比如说鸡,每家每户,要每个月都养几只。

    包括猪和鸭子也是一样。

    最好是计划着养,这样的话以后每个月都有猪出栏,要不然都赶到一起出栏,可能会出现很长时间没有猪肉收。

    李加一这边忙完了,奶奶和大娘也已经把饭菜做好。

    吃饭的时候,奶奶问道:“我刚才听你们说,小三家的崽子要结婚?”

    “是的娘。”大伯点了点头说道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小三家的小崽子都结婚了,我记得他比程前还小两岁吧?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“爷爷奶奶,咱们村的女孩子嫁到外面,外村的女孩子嫁到咱们村,为什么不在村里找啊?”

    “加一啊!咱们都是一个老祖宗的,怎么能在村里找。”大伯摇了摇头说道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能啊!很多都出五服了,只要出了五服就可以结婚。”

    “呃!这个……”

    要知道在后世,法律明文规定,直系血亲三代以内不能结婚,超过三代就可以,也就是说超过三服就可以。

    其实说白了,就是没有人起这个头,如果有了一个,那么后面就会有很多个。

    “加一啊!你什么时候给我带个孙媳妇回来啊?”奶奶微笑着问道。

    “奶奶,我才十五岁,离结婚早着呢!最起码还要四五年。”

    “娘,城里跟农村不一样,在城里男孩子必须超过二十岁才可以。”大伯说道。

    “干嘛要规定这个啊!当年我嫁给你爹的时候,我不是才十五岁。”

    大娘这时候说道:“娘,我嫁过来的时候也是十五岁。”

    “对对对。”

    在建国以前这很正常,甚至还有年龄更小的,主要是那时候也没有谁规定多少岁可以结婚啊!

    要知道还有一些大户人家,在男孩子刚出生就给找个十几岁的媳妇,等男孩长到七八岁就给办婚礼。

    这在过去都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
    童养媳这样的事,在后世很多书上或者电视剧中都可以看到吧!

    “娘,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,加一想要在二十岁以前结婚,就只能放弃城里户口回到村里。”

    “那还是算了,晚几年就晚几年吧!在城里吃商品粮,挣工资不好吗?干嘛要回到村里种地?”

    吃完饭后李加一并没有直接离开,而是留下来陪爷爷奶奶聊天。

    天热的时候,怕肉坏了,现在天气冷了,肉根本坏不了,当然不能那么快离开。

    当然,大伯和大娘也没有回去,他们回去也没有什么事,倒不如留下来说会话。

    一直到下午两点,李加一才不得不离开,现在可不是夏天啊!

    现在天黑的早,五点左右天就暗了下来,这个时候再不走,估计不等他回到城里天就黑了。

    他这三轮车什么都好,可就是没有灯,如果是在城里还好一点,在城外,很可能把三轮车开进沟里去。

    四点半左右,李加一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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